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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拍卖服务规范(DB37/T 2039-2012)

发布日期:2014-08-30

2012年3月1日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定义、拍卖原则、拍卖方式、基本要求、拍卖流程、档案管理、服务质量监督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农产品固定式电子钟拍卖和移动式拍卖方式,网上拍卖和其他拍卖方式可参考本标准所规定的原则和要求进行。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2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2006)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2005)
《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

  1. 术语和定义
  2. 1
农产品
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1. 2
拍卖人
依法设立的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

  1. 3
委托人
委托拍卖人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 4
竞买人
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 5
买受人
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1. 拍卖原则
拍卖活动参与各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1. 拍卖方式
  2. 1  固定式电子钟拍卖
采用这一方式拍卖时,电子钟启动,并按逆时针方向转动,价格由高向低回落,竞买人若接受当前价格,即按动按钮,电子钟停止走动,与之相连的电子显示屏则锁定价位,拍卖即告成交。
  1. 2  移动式拍卖
采用这一方式拍卖时,拍卖师站在移动式电动竞价车上,竞买人手持电子竞价器竞相加价,直到无人加价时,拍卖即告成交。
  1. 3  网上拍卖
主要拍卖活动发生在互联网上的拍卖方式。
  1. 4其他拍卖方式
5.1、5.2、5.3之外的其他拍卖方式,如:传统敲槌式等。
  1. 基本要求
  2. 1  拍卖标的要求
  3. 6.1.1  所拍农产品应按分类统一包装,包装物应有韧性、能承受一定压力,不易变形、断裂、破碎。在包装的主要展示版面上印制标签标识和质量等级,外包装标识应符合GB/T191的要求。
    6.1.2  参与拍卖的农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东省农产品安全条例》的要求,按照质量划分等级,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6.1.3  参与拍卖的同一批次待拍农产品,应统一计量,每包装单位净重误差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4. 2  拍卖相关各方要求
  5. 6.2.1  拍卖人
拍卖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相关资质要求;
  • 应熟悉农产品拍卖流程,了解不同农产品质量特性;
  • 应及时、客观地发布农产品拍卖信息,如拍卖的品种、产地、数量、价格等。

        6.2.2  委托人

委托人提供的拍卖标的应当符合6.1的要求。
        6.2.3  竞买人
 
竞买人参与竞买应与拍卖人签署竞买协议,交纳保证金,遵守拍卖规则。
国家对农产品拍卖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和条件。

        6.2.4  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 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素养;
  • 应熟练掌握农产品拍卖服务的相关知识与技能;
  • 拍卖师应持有国家注册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其他工作人员应持有拍卖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 应着装统一、整洁,佩戴胸徽,仪表端庄大方,服务主动热情,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提倡讲普通话。

    6.3  服务设施要求

       6.3.1  标的存放区
       6.3.1.1  
标的应分类存放,码放整齐,并留有适合标的特点的合理间距。
       6.3.1.2  
存放区应保持符合农产品特性的温度和湿度。
       6.3.1.3  
地面及相关设备保持整洁。

       6.3.2  拍卖厅
       6.3.2.1  
应宽敞、明亮、通风、清洁并温度适宜。
       6.3.2.2  
采用固定电子钟拍卖的,应配有电子竞价器的竞买人席位。
       6.3.2.3  
应有电子屏幕,以公开显示待拍农产品的品种、产地、数量和等级信息等。
        6.3.2.4  
应备有配套服务设施,如计算机、打印机、网络、投影仪等。

    6.3.3  冷藏设施设备

应提供满足交易需要的保鲜贮藏设施。

    6.3.4  检测设施设备
        6.3.4.1  
配有相关检测设备,满足检测条件。
        6.3.4.2  
拍卖人不能检测的项目应委托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6.3.5  计量设施设备
        6.3.5.1  
计量器具应使用电子秤,应检定合格且未超过检定周期。
        6.3.5.2  
应专设检定合格的公用电子公平秤,便民复秤。

    6.3.6  业务洽谈区
        6.3.6.1  
设备摆放整齐。应有拍卖标的相关宣传资料。
        6.3.6.2  
宜配备视听设备,便于产品的介绍。
        6.3.6.3  
宜备有饮用水。
    6.3.7   
其他设施设备

应设立公告栏、服务办公室、投诉箱等服务设施。其他辅助服务区域如卫生间等应保持整洁。
    6.3.8  其他拍卖方式的设施设备
参照以上服务设施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1. 拍卖流程
  2. 1  拍卖准备
  3. 7.1.1  到货
委托人应按照要求将拍卖农产品运输到指定区域。
        7.1.2  登记
拍卖人应对拍卖农产品的信息进行登记并存档,登记内容包括:委托人姓名、地址、电话、身份证号码、货物来源地、品名、等级、数量、重量、包装方式、质量检测报告等。
        7.1.3  验货
拍卖人应根据农产品登记信息进行查验,对符合拍卖条件的农产品进行分级、挂标牌、编制代码编号、制作货品清单等。
        7.1.4  拍卖委托   
委托人持货品清单,与拍卖人签订委托拍卖合同。
  1. 2  拍卖实施
  2. 7.2.1  标的展示
农产品拍卖人应设立专门的展示区域,对候拍的农产品进行展示,展示时间根据农产品的不同种类确定,供竞买人查看。标的是鲜活物品的,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合理时间内到指定场所看货。展示的农产品外包装应标明品种、产地、重量、数量、等级等内容。
        7.2.2  现场拍卖
拍卖会由拍卖师主持,协拍人应协助进行样品展示和电脑操作,拍卖价格不低于保留价。
        7.2.3  竞买
根据不同的拍卖方式可分为:
  • 固定式电子钟拍卖,竞买人进入拍卖大厅办理竞买手续,对号入座,按电子竞价器进行竞买;
  • 移动式拍卖,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持电子竞价器在场内或场外直接参与竞买;
  • 其他拍卖方式的竞买人按相关竞买规则进行。

    7.3  结算
        7.3.1  
买受人结算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应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持成交确认书与拍卖人办理结算手续。
        7.3.2  委托人结算
拍卖完成交付后,委托人按照合同约定与拍卖人进行结算。
  1. 4  标的交付
买受人凭成交确认书和付款凭据向委托人提货,拍卖人可监督标的的交割。
  1. 档案管理
拍卖人应根据档案管理要求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保留详细、有效、完整的档案资料,至少应包括委托人档案、竞买人档案、拍卖标的档案、拍卖会档案、其他资料等。
  1. 服务质量监督
  2. 1  拍卖人应接受社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应当通过有效渠道收集客户的反馈意见,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3. 2  拍卖人应定期收集各方反馈建议和意见,并进行相应改进,建立健全意见反馈档案。